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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捕鱼人”变“补鱼人” 千尾鱼苗放生太子河——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主动增殖放流偿还“生态债”
    时间:2024-09-24  作者:  新闻来源:第一检察部 【字号: | |

    “在鱼苗投放的那一刻,我真心认识到电鱼行为的错误,对生态的破坏影响巨大。我不仅以后再也不干这种事情了,还要劝诫身边的人不能干这种事情。”9月23日,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闫某某等5起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主动将自费购买的1600余尾鱼苗放生到太子河平山区流域,积极修复受损生态,为秋收的本溪增添了一抹勃勃生机。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平山区检察院派员监督。







    在平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多起非法捕捞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使用电鱼机等禁用工具和禁用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不仅造成渔业资源损失,还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频发的现状,平山区检察院以“谁破坏,谁修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惩治犯罪+警示教育+生态修复”三管齐下的办案理念,不断拓展社会自愿服务内容,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增殖放流的社会自愿服务活动,既针对性修复了被损害的法益,又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的警示劝诫,达到了惩罚与教育并重的良好效果。


    鱼苗入河,水欢鱼跃。在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平山区检察院的现场监督和共同见证下,“捕鱼人”变成了“补鱼人”,主动增殖放流,偿还“生态债”,在社会自愿服务活动中既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真诚认罪悔罪,又将悔意转化为对社会有益的贡献,弥补自己非法捕捞的过错,修复河流生态环境。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对犯罪嫌疑人起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作用,还使受损生态环境资源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和补偿,更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和感受,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下一步,平山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社会自愿服务这一创新模式,强化部门联动,积极推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以教育引导与处罚并重,积极引导“生态违法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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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捕鱼人”变“补鱼人” 千尾鱼苗放生太子河——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主动增殖放流偿还“生态债”

    第一检察部   2024-12-14

    “在鱼苗投放的那一刻,我真心认识到电鱼行为的错误,对生态的破坏影响巨大。我不仅以后再也不干这种事情了,还要劝诫身边的人不能干这种事情。”9月23日,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闫某某等5起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主动将自费购买的1600余尾鱼苗放生到太子河平山区流域,积极修复受损生态,为秋收的本溪增添了一抹勃勃生机。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平山区检察院派员监督。







    在平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多起非法捕捞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使用电鱼机等禁用工具和禁用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不仅造成渔业资源损失,还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频发的现状,平山区检察院以“谁破坏,谁修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惩治犯罪+警示教育+生态修复”三管齐下的办案理念,不断拓展社会自愿服务内容,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增殖放流的社会自愿服务活动,既针对性修复了被损害的法益,又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的警示劝诫,达到了惩罚与教育并重的良好效果。


    鱼苗入河,水欢鱼跃。在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平山区检察院的现场监督和共同见证下,“捕鱼人”变成了“补鱼人”,主动增殖放流,偿还“生态债”,在社会自愿服务活动中既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真诚认罪悔罪,又将悔意转化为对社会有益的贡献,弥补自己非法捕捞的过错,修复河流生态环境。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对犯罪嫌疑人起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作用,还使受损生态环境资源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和补偿,更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和感受,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下一步,平山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社会自愿服务这一创新模式,强化部门联动,积极推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以教育引导与处罚并重,积极引导“生态违法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