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检察工作更公开、更透明,提升司法公信力,平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刑事申诉、公益诉讼等各类公开听证会8次,邀请人民监督员24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律师等听证员共31人次。
主办检察官均经过详细阅读卷宗,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经研究决定通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的工作方式,对案件进行更为深入的审查。在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听证员进行提问。在休会阶段,听证员对案件听证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形成了听证意见,复会时当场发表听证意见。
通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不仅为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和意见畅通了渠道,有利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和矛盾,还为检察机关查清案件事实提供了帮助,明晰了解决案件的靶向,更有利于检察机关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指导和监督。参会的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均对公开听证会的议程安排和会议效果给予高度评价。
下一步,平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应听尽听”原则,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公开听证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检察工作更公开、更透明,提升司法公信力,平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刑事申诉、公益诉讼等各类公开听证会8次,邀请人民监督员24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律师等听证员共31人次。
主办检察官均经过详细阅读卷宗,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经研究决定通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的工作方式,对案件进行更为深入的审查。在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听证员进行提问。在休会阶段,听证员对案件听证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形成了听证意见,复会时当场发表听证意见。
通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不仅为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和意见畅通了渠道,有利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和矛盾,还为检察机关查清案件事实提供了帮助,明晰了解决案件的靶向,更有利于检察机关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指导和监督。参会的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均对公开听证会的议程安排和会议效果给予高度评价。
下一步,平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应听尽听”原则,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公开听证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