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9月24日,平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赵某某申请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政法委同志、区法院法官、律师等人作为听证员。院第二、第五检察部案件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案件承办民警,市检察院和各县(区)检察院相关部门干警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申请人赵某某充分陈述了其请求和理由,公安机关承办民警就原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作了全面的阐述。第五检察部承办检察官介绍了赵某某申请刑事立案监督的过程。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审查情况、法律依据、处理决定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说明,并对申请人的疑问进行了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受邀的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经过集体评议,一致认定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成立。
此次公开听证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宜公开、尽公开”要求的具体体现,达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方式行使诉讼监督权,一方面,提高了案件办理的公开性、公正性,增加了监督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另一方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平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听证会为起点,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向各项检察业务延伸,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力彰显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9月24日,平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赵某某申请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政法委同志、区法院法官、律师等人作为听证员。院第二、第五检察部案件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案件承办民警,市检察院和各县(区)检察院相关部门干警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申请人赵某某充分陈述了其请求和理由,公安机关承办民警就原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作了全面的阐述。第五检察部承办检察官介绍了赵某某申请刑事立案监督的过程。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审查情况、法律依据、处理决定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说明,并对申请人的疑问进行了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受邀的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经过集体评议,一致认定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成立。
此次公开听证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宜公开、尽公开”要求的具体体现,达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方式行使诉讼监督权,一方面,提高了案件办理的公开性、公正性,增加了监督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另一方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平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听证会为起点,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向各项检察业务延伸,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力彰显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