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工作要求,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3月27日上午,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平山派出所成立联合检查组,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综合商店、小饭桌等食品安全进行检查。
这是我院贯彻落实高检院部署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具体行动。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主管检察长王明俊亲自带队一行7人参加行动。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鹏武等一行10余人,平山区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卜范军等一行10余人,平山派出所副所长孙战等一行4人参加活动。
检查组首先来到本溪市民族幼儿园和本溪市高级中学食堂,对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物品存储、食堂制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随后来到本溪市实验小学附近的几家综合商店,对学习用品和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个别商店存在销售过期食品、违规加工食品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行政处罚。最后,检查组来到附近几家小饭桌,检查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及小餐饮许可证。经检查发现,东明地区个别小饭桌存在无证经营等现象,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冰箱等物品予以查封,并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本次联合行动突显了我院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止目前,共立案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
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工作要求,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3月27日上午,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平山派出所成立联合检查组,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综合商店、小饭桌等食品安全进行检查。
这是我院贯彻落实高检院部署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具体行动。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主管检察长王明俊亲自带队一行7人参加行动。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鹏武等一行10余人,平山区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卜范军等一行10余人,平山派出所副所长孙战等一行4人参加活动。
检查组首先来到本溪市民族幼儿园和本溪市高级中学食堂,对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物品存储、食堂制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随后来到本溪市实验小学附近的几家综合商店,对学习用品和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个别商店存在销售过期食品、违规加工食品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行政处罚。最后,检查组来到附近几家小饭桌,检查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及小餐饮许可证。经检查发现,东明地区个别小饭桌存在无证经营等现象,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冰箱等物品予以查封,并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本次联合行动突显了我院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止目前,共立案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