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淄”远方来
辽鲁共建“山川情”
本溪平山检察
共聊检察履职
共话提升互补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及能力现代化。6月27日下午,淄川区院与我院开展结对共建座谈交流。平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于洋、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各内设机构主任参加本次座谈。
座谈会上,于洋检察长首先对常永栋检察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认为,在全国检察机关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新篇章的重要时期,淄川检察机关到我院传经送宝,是平山检察机关学习提升的良好契机。
淄川区院调研组
▲常永栋 党组书记、检察长
▲曹永茂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李家川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永 办公室主任
平山院参会人员
▲于洋
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杨东升
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副检察长
▲王明俊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盖威威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张沪 办公室主任
▲李悦 第一检察部主任
▲王钟彬 第三检察部主任
▲邢晓光 第四检察部主任
▲程伟佳 第五检察部主任
▲王琳 综合业务部主任
加强“山川”协作
携手检察愿景
随后,两地检察长共同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探讨研究党建资源连用共享、队伍建设联抓共管、检察工作联动共振等内容。双方一致表示,将强化融合发展,相互学习借鉴,真正实现“1+1>2”的效果,推动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征程上的“双赢多赢共赢”。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
平山区院将与淄川区院
开启一场共赢共建的“双向奔赴”
携手同行、奋楫远航
让基层检察院
在新时代新阶段绽放光彩
-END-
有朋“淄”远方来
辽鲁共建“山川情”
本溪平山检察
共聊检察履职
共话提升互补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及能力现代化。6月27日下午,淄川区院与我院开展结对共建座谈交流。平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于洋、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各内设机构主任参加本次座谈。
座谈会上,于洋检察长首先对常永栋检察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认为,在全国检察机关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新篇章的重要时期,淄川检察机关到我院传经送宝,是平山检察机关学习提升的良好契机。
淄川区院调研组
▲常永栋 党组书记、检察长
▲曹永茂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李家川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永 办公室主任
平山院参会人员
▲于洋
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杨东升
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副检察长
▲王明俊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盖威威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张沪 办公室主任
▲李悦 第一检察部主任
▲王钟彬 第三检察部主任
▲邢晓光 第四检察部主任
▲程伟佳 第五检察部主任
▲王琳 综合业务部主任
加强“山川”协作
携手检察愿景
随后,两地检察长共同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探讨研究党建资源连用共享、队伍建设联抓共管、检察工作联动共振等内容。双方一致表示,将强化融合发展,相互学习借鉴,真正实现“1+1>2”的效果,推动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征程上的“双赢多赢共赢”。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
平山区院将与淄川区院
开启一场共赢共建的“双向奔赴”
携手同行、奋楫远航
让基层检察院
在新时代新阶段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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